《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監高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管理辦法”)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。為保證公司經營符合新的監管規定的要求,便于公司董事、監事理解新的管理辦法、更好履職,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開了培訓會議。
會上,公司董事會秘書根據前期基金業協會的相關會議精神,介紹了管理辦法的制定背景,解讀了管理辦法的重點內容,公司董事、監事參加會議,公司督察長列席會議并對培訓內容及相應工作安排做出了補充。
會后,公司將根據管理辦法中針對董監高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要求,夯實公司主體責任、重新梳理公司制度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!
先鋒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